2020年4月10日下午,在可津润山控股集团四楼会议室,开展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缴清算”主题培训。
本次培训由集团财务部、审计监察部共同组织策划,财务部经理李春林主持,审计监察部经理杜明朗主讲。与会的有东阳市新广阔商贸有限公司、浙江新广都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东阳市同洲塑胶有限公司、兰溪市里庆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建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本和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阳市洪顺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会计人员参会。会上,各单位财务人员积极发言、热烈讨论,会议氛围融洽。
本次培训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主要内容、范围、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办理渠道、可享受的税前扣除、年度汇算清缴的退税补税、注意事项、国家最新政策等。由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捐赠支出税前扣除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亏损弥补等八个板块组成。
会议要求:一、各企业汇算清缴在5月15日前申报基本完成,5月29日前完成税款的解缴。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居民个人的应尽义务,各单位应重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提醒年薪 12 万元以上的人员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自3月1日至6月30日止。三、重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要把汇算清缴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做好2019年度财务结算的基础上,围绕汇算清缴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同时,要注意相关报表、数据的逻辑关系,做到数据正确、资料完整、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据悉,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的汇算清缴增加了两大优惠政策。
一、企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捐赠可税前扣除支出。规定指出,2020年1月1日起,企业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捐赠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也就是说,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在以后的8个年度内进行弥补。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李经理希望各公司财务人员,首先要端正态度,严肃对待汇算清缴工作,不可麻痹大意。其次要更加深入掌握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操作水平,确保在汇算清缴前“懂政策、会申报、能操作”。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利用国家税务相关优惠政策。在汇算清缴全面实施后更快、更好地完成纳税工作,促进企业以及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高效推进。